信件详细信息 |
信件编号: |
495 |
姓名: |
张某 |
信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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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投诉 |
来信时间: |
2017/2/15 |
来信内容: |
主任您好:
龙子湖东公园管理上,市民的自行车不让停放,电动车不让进入,但该园的物业公司领导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私人电动车却随便进入(注:非工作用车)。
我们认为,龙子湖公园是蚌埠市全体人民的,不是该物业公司的,他们除工作外,不能有明显的超于市民的特权。
望经开区领导予以关注,以维护龙子湖公园、以及蚌埠市的形像和公平。
蚌埠市民 张某某 |
回复内容 |
回复单位: |
经开区市容局 |
回复时间: |
2017/4/12 |
回复内容: |
投诉人:
您于2月15日投诉的信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月16日上午市容局市容科工作人员会同万都物业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反映的龙子湖东公园市民的自行车不让停放,电动车不让进入,但该园的物业公司领导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私人电动车却随便进入的问题进行调查。经现场查看并联系万都物业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园园区车辆管理规定,市容科工作人员了解到:1.园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自行车可以进入(对此已在南北入口处张贴了温馨提示加以告知);2.不存在公司领导车辆进入园区停放现象;3.园区工作人员为了方便,上班时电动车进入园区后,统一停放在有规划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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