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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详细信息
信件编号: 476
姓名: 郭先生
信件类型:
来信标题: 关于水泵厂房屋拆迁户购房补助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6/12/22
来信内容: 尊敬的王主任您好:我是原隆华机械厂(水泵厂)一被拆迁户;我们能否享受《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蚌政〔2016〕46号文件中有关政策(辖区政府对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规定时限内购买商品房的棚改居民,给予适当奖励。对被征收户自愿选择以征收补偿款选购商品房(含二手房)的,辖区政府给予原被征收房屋面积价格补偿金5%的补贴。对小户型的被征收户,凡符合《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6号)独立计户优惠条件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自愿选择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安置的,辖区政府再对被征收房屋有效建筑面积与45平方米的差额部分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棚改居民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在缴纳契税后给予所缴纳契税100%补助。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购买商品房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365体育备用网址征地拆迁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7/1/11
回复内容: 该项目自2013年6月启动征收工作,于2013年12月完成征收补偿工作。首先,该项目未列入市棚改计划,其次,征收未使用国开行贷款。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商品房实物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5〕37号),是针对我市“本轮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重点在列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中组织实施商品房实物安置”的征迁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原水泵厂宿舍征迁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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